違國安法者禁擔任註冊社工

2022-05-17 02:45:57 - Admin

來源:星島日報

政府將於本月修例,規定被裁定干犯《香港國安法》或危害國家安全罪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工。立法會昨日召開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有關社會工作者的註冊。新思維主席、社福界議員狄志遠關注如何界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否法官說你丟垃圾,我現在宣布你丟垃圾是犯罪,而且危害國家安全,提出這說明才能界定危害國家安全」。他指,社工在合法情況下會抗議、遊行、示威,或表達和政府不同的聲音,大家會擔心過往這種行為,表達不同意見的聲音,會否被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相信丟垃圾不會危害國家安全,除非垃圾是嚴重炸藥,就可能涉及危害國安有關事情,又指註冊局會視乎案件具體情況和法官裁決作決定。他促不要製造恐慌,「在座不少朋友間中有遊行示威,我都有時會自己或派代表接信,我看不到遊行示威與危害國家有任何直接關係」。

羅致光指,政府正研究修改其他專業範疇的法例,指「涉及《香港國安法》的執行,還有很多其他專業,特別是法定組織,有一些公權運用的時候,可能有些工作要作出調整」,但涉及的條例較多,相信在政府換屆之前也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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