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最後一集,嘉賓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一九九七年,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並推行史無前例的一國兩制,為香港開創新里程。回歸後香港憲制地位起了重大改變,巿民須認識《基本法》和國家《憲法》,才能參透當中的意義,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以及如何與《基本法》在保障人權和普通法制度等與生活息息相關的課題中取得平衡。
鄭若驊:律政司完成三任務
回歸後香港成為了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但《基本法》容許香港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惟香港尚未完成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其間香港在複雜地緣政治影響下,成為了國家安全的漏洞,觸發了二○一九年的社會事件,引證了《港區國安法》的需要,以維護國家安全。
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自《五二八決定》後,律政司已完成三項任務:首要是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不受干涉,按證據和法律去執行檢控工作。其二是按《香港國安法》的大原則,執行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第三項工作是為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運作時依據《五二八決定》所涉及的憲制責任與工作。她表示:「在涉及《香港國安法》並已經完成審理的案件中,有些重點值得大家留意。首先是法院在解釋《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時,已平衡了人權及法治,符合及確認人大常委在制定法律時原則。第二點是終審時確認了在刑事條例第九及第十條中,一些煽動性行為均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第三點是在保釋候審上,除非有充足理由相信當事人不會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拒絕給予保釋。」此外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當公平審訊程序受到影響的時候,審理案件可以不用陪審團,改用三位法官進行審判,以達到公平審訊的目的。
「國安法維護港法律制度」
在宣傳與推廣國安教育,律政司過去舉辦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和「國家憲法日」。教育局已提供指引和框架,讓學生清楚理解國家安全和國家概念。此外各政府部門正檢視和完善相關法律,以確保在行使職能時,兼顧國家安全。二○一九年律政司在「願景二○三○聚焦法治」中,加強了《憲法》、《基本法》和國安相關的培訓,並涵蓋各法律專業人士。在二○二一年舉辦了「國安號」國家安全展覽。展望將來,將於今年舉辦「興邦定國」國家安全法律高峰論壇,並協助保安局為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工作。
鄭司長結語:「中央非常尊重和支持一國兩制。在《香港國安法》中,無論在偵查、檢控和審訊,全交由香港特區去執行。這體驗了一國兩制之餘,容許地方執行國安工作,世界上也算絕無僅有。《香港國安法》維護了香港的法律制度,給我們一個良好的銜接;所以若要做好一國兩制,須首先守穩一國,兩制才能得以繁榮。」
香港電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由蘇紹聰律師、陳澤銘律師主持,逢星期六分別於上午九時至九時三十分在港台電視31,及晚上九時至十時在港台第一台(FM92.6-94.4)播出。
節目重溫:rthk.hk/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