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頭條日報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指揮官張天豪(左)及高級督察盧詠欣(右)講述案件。
香港海關於二○二○年九月成立金錢服務調查課,致力打擊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至今共偵破五十宗相關案件。今年由四月至十月期間,已偵破十七宗案件,較去年同期上升兩成一。海關發現,透過互聯網提供無牌金錢服務案件明顯攀升,涉案人士亦有年輕化趨勢。呼籲市民匯款或兌換貨幣的時候應該選擇持牌經營者,此外,切勿讓自己的銀行戶口給他人使用,以免觸犯洗黑錢罪名。
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金錢服務調查課指揮官張天豪表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無論以店鋪、辦公室、網上或其他形式經營,都屬於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向海關關長申請牌照。而匯錢定義包括將金錢或安排將金錢送往香港以外地方(匯出); 從香港以外地方或安排從香港以外地方收取金錢(匯入); 以及安排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金錢,包括在匯款中擔當中介角色。
自疫情以來,不少依賴遊客生意的找換店相繼倒閉,但除了遊客,本地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匯款的需要,例如匯款予內地親友,故有不法分子覬覦機會,提供無牌經營金錢服務。另外,海關亦發現互聯網上有不少年青人利用社交或交易平台經營俗稱代購及代付的業務同時,利用自己或朋友擁有國外銀行戶口之便,無牌經營匯款服務。
張天豪續稱,金錢服務調查課由二○二○年九月成立至今,合共偵破五十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既案件。去年破獲了二十四宗,較前年上升五成,而比二○一九年更多出四倍。另外,今年年頭第五波疫情過後,由四月至十月的七個月期間,已偵破十七宗案件,較去年同期上升兩成一。
30歲以下涉案按年增兩成
此外,透過互聯網提供無牌金錢服務的案件數量明顯攀升,由前年只有一宗,升至去年的十宗。而今年截止十月已經有九宗,較去年同期的六宗錄得五成升幅,當中牽涉不同社交及交易平台,不排除在疫情肆虐下,傳統模式難以運作,市民轉移光顧較方便的網上匯款找換服務。
海關金錢服務調查課高級督察盧詠欣表示,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的犯案手法,大致有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利用公開的網上論壇無牌經營匯款及東南亞雜貨店無牌經營匯款。另外,發現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涉案人士有年輕化趨勢,比較去年與今年截至十月涉案人士年齡分布,三十歲以下涉案人士比例,由去年一成大幅增加到今年的三成,今年涉及網上無牌匯款案件被捕人士全部屬於三十歲以下;至於成功檢控數字亦大幅攀升,截止今年十月有二十一宗案件定罪,較去年全年上升一點五倍,相比前年,更多出三倍。
市民網上代購代付宜留神
盧詠欣續稱,海關調查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的同時,亦會調查有否涉及洗黑錢活動。無論出售或租借銀行戶口同樣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款五百萬及監禁十四年。
張天豪提醒,在使用社交或交易平台進行代購代付活動時要加倍小心,切勿代他人進行無牌匯款活動,包括充值非本地電子錢包,要保管自己個人資料,提高安全意識,切勿輕易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者或讓他人使用自己名下的銀行戶口。
另一方面,海關亦發現有市民在網上光顧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期間,被不法分子騙去個人資料包括身分證相片,而不法分子利用其個人資料開設支付平台帳戶進行犯罪活動。因此,海關呼籲市民光顧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如有疑問,可以到海關網頁核實服務提供者的牌照狀況。
免墮法網小貼士
1 切勿代他人進行無牌匯款活動。
2 小心使用社交平台,免墮經營無牌匯款。
3 充值非本地電子錢包亦屬匯款。
4 切勿光顧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
5 到海關網頁核實服務提供者的牌照狀況。
6 切勿讓他人使用自己名下的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