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在奧運火種送抵北京的同一天,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製定並向全國印發《北京二○二二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誌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從嚴處置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以及將奧運冠軍等較高知名度奧運健兒的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先註冊而損害有關人士合法權益的行為。
全國印發《冬奧產權保護案》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負責人毛金生表示,本次專項行動保護整治的主要是以下類別標誌:第一類是五環圖案標誌、奧林匹克旗、奧林匹克徽記、奧林匹克會歌;第二類是奧林匹克、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專有名稱,例如奧運、奧運會等;第三類是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吉祥物、會歌、火炬造型、口號、「主辦城市名稱+舉辦年份」等標誌;第四類是《奧林匹克憲章》和相關奧運主辦城市合同中規定的其他與中國境內舉辦的奧運會有關的標誌;第五類是殘奧會的有關標誌,保護對象和保護標準與奧林匹克標誌相同。
嚴打搶註奧運冠軍名字
毛金生介紹,下一步將重點強化商品生產集中地、銷售集散地、電商平台總部所在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加大對食品飲料、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器材等重點領域,特別是酒類、紀念品、玩具等重點商品類別的檢查。
東京奧運會後,「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冠軍名字被人搶註。毛金生表示,專項行動將嚴厲打擊未經授權將奧運冠軍等奧運健兒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惡意搶註的行為。